1.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手續,檢查維修保養記錄、交接班記錄及有關部門規定的記錄是否齊全。當發現或懷疑塔式起重機有異常情況時,交班司機和接班司機必須當面交接,嚴禁交班和接班司機不接頭或經他人轉告交班。
2.松開夾軌器,按規定的方法將夾軌器固定好,確保在行走過程中,夾軌器不卡軌。
3.軌道及路基應安全可靠。
4.塔式起重機各主要螺栓、銷軸應聯接緊固,主要焊縫不應有裂紋和開焊。
5.檢查塔機電氣部分:
(1)按有關要求檢查塔式起重機的接地和接零保護設施;
(2)在接通電源前,各控制器應處于零位;
(3)操作系統應靈活準確;
(4)電氣元件工作正常,導線接頭、各元器件的固定應牢固,無接觸不良及導線裸露等現象;
(5)安全監控系統應工作正常,出現異常情況應通知專業人員檢查調整。
6.檢查機械傳動減速機的潤滑油量和油質。
7.檢查制動器:各工作機構的制動器應動作靈活、制動可靠。液壓油箱和制動器儲油裝置中的油量應符合規定,無漏油現象。
8.吊鉤及各部滑輪、導繩輪等應轉動靈活,無卡塞現象,各部鋼絲繩應完好,固定端應牢固可靠。
9.按使用說明書檢查高度限位器的距離。
10.檢查塔機與周圍障礙物的安全操作距離。
11.對于有乘人電梯的起重機,在作業前應做下列檢查:
(1)各開關、限位裝置及安全裝置應靈敏可靠;
(2)鋼絲繩、傳動件及主要受力構件應符合有關規定;
(3)導軌與塔身的聯接應牢固,所有導軌應平直,各接口處不得錯位,運行中不得有卡塞現象。
(4)梯籠不得與其他部分有刮碰現象。
(5)導索必須按有關規定張緊到所要求的程度,且牢固可靠。
12.空載運轉一個作業循環,核定和檢查大車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裝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護裝置。
13.對于附著式起重機,應對附著裝置進行檢查。
(1)塔身附著框架的檢查:
1)附著框架在塔身節上的安裝必須安全可靠,并應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
2)附著框架與塔身節的固定應牢固;
3)各聯接件不應缺少或松動。
(2)附著桿的檢查:
1)與附著框架的聯接必須可靠;
2)附著桿有調整裝置的應按要求調整后鎖緊;
3)附著桿本身的聯接不得松動。
(3)附著桿與建筑物的聯接情況;
1)與附著桿相聯接的建筑物不應有裂紋或損壞;
2)在工作中附著桿與建筑物的錨固聯接必須牢固,不應有錯動;
3)各聯接件應齊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