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建筑業的發展,經常在一個施工現場會安裝多臺塔式起重機,還有些工地的施工空間狹小,塔式起重機的運行空間可能會受限。所以,合理制訂防碰撞方案對避免塔式起重機的各種碰撞事故具有重要的意義。
安全技術措施
1.塔式起重機大臂相交到一起時,為保證安全施工的高度錯開,各號樓塔式起重機高差在自由高度時保持至少7.5m以上,并取消回轉高速檔。
2.增設回轉剎車備用電源即蓄電池,塔式起重機在工作狀況對其進行充電。工作中突然停電,吊鉤提升到位時,應使用設備用電源進行回轉制動。?
3.每臺塔式起重機上預備塊木楔,遇停電情況利用備用電源回轉制動外,還應及時將回轉齒圈與回轉小齒輪用木楔楔緊,防止風力推動起重臂旋轉碰撞其他塔式起重機和建筑物。來電時將吊鉤收回后應及時將木楔松脫。
4.各號塔式起重機均設置塔式起重機交叉區域回轉報警裝置。若出現操作錯誤,利用回轉多功能限位開關觸點與電鈴連接,塔式起重機旋轉至交叉區域時限位觸點動作,電鈴報警,提醒司機與指揮;塔式起重機已進入危險區,應謹慎操作;電鈴延時斷電自動斷電。
5.設置障礙燈,夜間施工時,紅色障礙燈必須打開。提醒夜間施工塔式起重機保持安全距離。
6.各塔式起重機運行過程中為防止發生碰撞,各棟號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定軌跡及角度運行作業。
使用作業具體規定
1.風力達到5級以上或回轉剎車失靈或起重臂定位較困難時,嚴禁塔式起重機作業。
2.塔式起重機司機每班作業前,必須檢查回轉剎車、回轉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時,在吊物離地30~50cm左右應作停頓,塔式起重機指揮應對吊物綁扎情況進行檢查。
4.塔式起重機回轉或變幅時,吊物臨近道路、臨時設施、交叉區域前,必須注意觀察并提前減速,吊物不得超過工地圍墻。
5.每班作業后,塔式起重機后吊鉤應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內、距起重臂垂直距離2~3m,吊鉤不得懸掛吊物、吊索。在下班后,塔臂采用塔式起重機吊鉤固定在已經設置的錨固樁上,防止晚上起風使塔臂自然移動。
6.夜間保持塔式起重機紅色障礙燈開啟。
7.塔式起重機在兩塔交集區域作業內,應遵守以下規則。
(1)低塔讓高塔:安裝高度相對較低的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前應先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在進行作業。
(2)后塔讓先塔:兩塔同時在起重臂交叉工作區域內作業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式起重機應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式起重機。
(3)動塔讓靜塔:在進入兩塔起重臂交叉作業區域內作業時,正在運行的塔式起重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狀態的塔式起重機。
(4)輕車讓重車:兩塔同時運轉時,起吊重物較少(相對于塔式起重機本身起重特性)的塔式起重機,應主動避讓起吊物較重的塔式起重機。
(5)客塔讓主塔:當塔式起重機進入另一臺塔式起重機主要作業區域時,應主動避讓該塔。?
8.作業過程中,發生其中一臺塔式起重機鋼絲繩與另一臺塔式起重機相纏繞后,應立即停止制動,通知維修人員解除纏繞后方能動作。
項目部塔式起重機運行崗位職責
1.項目經理。負責配備相關人員,組織對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督促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檢查整改制度的落實。
2.項目生產經理。對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落實相關規范、標準和管理制度;組織安全技術措施;配合項目經理定期組織塔式起重機進行檢查,督促對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發生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工作。
3.項目安全員。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塔式起重機安全作業的管理與監督;宣傳貫徹相關政策、規章、制度;對項目塔式起重機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塔式起重機作業制度的貫徹與落實進行檢查與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復查;定期組織作業人員安全例會。
4.機長。按照防撞措施,組織塔式起重機指揮和司機進行學習和應急演練;帶領作業人員對塔式起重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對作業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與作業人員交流,問題嚴重的應及時向項目部反映。
5.操作人員。應熟悉現場作業環境和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對本方案各項規定清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行;每組作業前后對塔式起重機進行檢查,并定期進行維修;嚴禁塔式起重機帶故障作業、違規作業。?
6.信號工。應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相關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的指揮能力。?
7.司索工。嚴格遵守司索工安全操作規程及項目部各項管理制度;準確估計吊物的質量和重心,正確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格的鋼絲繩,并保證使用安全;每次吊裝都要對吊具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如果是舊吊索應根據情況降級使用或棄用;對吊物進行必要的歸類、清理和檢查;能掌握各種指揮信號,包括旗語、手勢等;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高空掛鉤摘鉤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安裝單位安全管理職責
安裝單位應當保證安裝拆卸過程的安全,并對其安裝的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質量負責。
1.必須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工程。
2.應當和塔式起重機使用單位(施工單位)簽訂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負責人。
3.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塔式起重機及現場施工條件。
4.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塔式起重機性能要求及現場施工條件,編制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定簽字。
5.塔式起重機裝拆施工方案必須經監理單位審查,并告知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后,方可組織實施。
6.應當制訂有針對性的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8.應當按照塔式起重機安、拆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安裝拆卸工必須持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方能上崗作業。禁止擅自在塔式起重機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和附著裝置。
9.必須按GB5144—2006《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及安裝使用說明書,安裝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幅度限位裝置、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位器、小車斷繩保護裝置、小車斷軸保證裝置、鋼絲繩防脫裝置、風速儀、緩沖止擋裝置安全裝置。
10.塔式起重機安裝單位安裝完畢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塔式起重機進行自檢、調試和試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使用單位進行使用說明。
11.塔式起重機使用期間,安裝單位有關技術負責人應當對其安裝的塔式起重機進行定期巡查,及時解決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安裝質量問題。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等單位反映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組織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整改,確保塔式起重機安全運行。